林康路上男子一路疯狂砸车!知道真相后大跌眼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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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上午10点半左右,在县城林康路发生了令人愤怒的一幕,一名青年男子手持地上捡取的石块,六角砖等,一路疯狂的砸向停放在路边的车辆,经过男子对这一条街的“扫荡”,现场八辆车惨遭毒手,导致前后挡风玻璃均不同程度受损。最后经周围群众报警,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,将砸车男子控制,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。
城关派出所联合应急大队将该名男子擒获
据了解,该名男子为多年精神病患者,宾阳县人,从宾阳一路走到上林。当时来到林康路后不知为何突然对停放在路边的车下毒手。几位车主来到派出所询问情况,得知是精神病患者后摇摇头走了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。
现场一辆奥迪A6的后挡风玻璃也被砸穿了一个洞,石块镶在了里面,看样子整块玻璃都要换了,心疼车主....
貌似该男子只“钟情”于车窗和挡风玻璃- - 车身上未看见有被砸的痕迹。
一辆又一辆,边走边砸,貌似该男子并不留恋任何一部车,都是砸了一两次就走....赶着下一辆吧?
直接将整块玻璃都砸到凹陷
五菱“车神”也未能幸免于难...
律师点评:
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因此,本案中该精神病人若经鉴定确系精神病,不负刑事责任。
虽然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,但车主们的损失应当由精神病人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。
若该精神病人确定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,精神病院在看护过程中已经尽了看管、安全保障、管理等措施的,医院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,如果在管理过程中有过错的,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但是,家属将精神病人交给医院治疗,并不是将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医院,家属始终是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者。
内容来源:上林网(网友发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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